首页 >> 资讯 >> 热门话题 >> 女子坐过站烫伤司机 具体是什么情况?如何处置?

女子坐过站烫伤司机 具体是什么情况?如何处置?

2019年01月14日 10:43 来源:深港在线综合 
1月12日15时许,乘客张某(女,30岁,家住大祥区西湖南路某小区)搭乘17路公交车至邵阳市宝庆中路段,因本人未及时下车错过站点,张某要求司机中途停车遭拒,遂取出随身携带的保温杯,将杯中热水泼洒在司机手上,致司机手部烫伤车辆失控,撞向路边绿化带,车上一名乘客眼部撞伤。

  1月12日15时许,乘客张某(女,30岁,家住大祥区西湖南路某小区)搭乘17路公交车至邵阳市宝庆中路段,因本人未及时下车错过站点,张某要求司机中途停车遭拒,遂取出随身携带的保温杯,将杯中热水泼洒在司机手上,致司机手部烫伤车辆失控,撞向路边绿化带,车上一名乘客眼部撞伤。

  图源:深港在线

  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指出,对于乘客实施“抢夺方向盘、变速杆等操纵装置,殴打、拉拽驾驶人员”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,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,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!

  对此你怎么看?

 
分享:
深港看点
版权与免责声明:
①凡本网注明"来源:深港在线综合"的所有作品,均由本网编辑搜集整理,并加入大量个人点评、观点、配图等内容,版权均属于深港在线,未经本网许可,禁止转载,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③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您联系我们之后24小时内予以删除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热门小说
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