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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发文不得强制农民搬迁上楼 具体有哪些措施?

2020年07月31日 14:20 来源:深港在线综合 
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7月31日发布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“八不准”的通知》与《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》。

  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7月31日发布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“八不准”的通知》与《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》。

  两部门发文不得强制农民搬迁上楼

  “八不准”要求:一、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;二、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;三、不准买卖、流转耕地违法建房;四、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;五、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;六、不准违反“一户一宅”规定占用耕地建房;七、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;八、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。

  《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》指出,针对当前存在的计划指标需求不平衡、指标使用要求不够明确、指标有挪用等问题,提出三句话措施:即“计划单列、审批下放;规划管控、统一占补;一户一宅、注意分户合理性”。

  该通知明确,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“一户一宅”要求,严格执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的宅基地标准,不得随意改变。注意分户的合理性,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,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。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可以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采取措施,保障户有所居。

  该通知还指出,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不提倡、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、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,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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