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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岁女孩在学校厕所外被强奸 14岁厕所产子扔下窗户获刑(图)

2015年05月28日 10:16 来源:深港在线综合 
【13岁女孩在学校厕所外被强奸 14岁厕所产子扔下窗户获刑】噩梦发生在小华13岁时,一天晚自习后,在学校的厕所外,她被一名男子强奸了,也没看清对方是谁。后来,她发现月经没来,心里害怕,就跟父母说,一定要来深圳。来深圳后,她一直隐瞒父母,直到一天凌晨在厕所里产下一男婴。由于害怕,她将男婴用黑色塑料袋包裹后,从窗户扔下。之后,她因“故意杀人罪”被判刑3年,缓刑4年。

  临近“六一”儿童节,当许多孩子依偎在父母怀中撒娇要节日礼物的时候,那些留守在老家,一年甚至几年只能与父母见一次面的孩子们,只能在漫长的等待和迷茫中度过童年。人口流动造成了数千万留守儿童,他们遭遇的一系列困惑、伤害最终需要我们共同来承担和解决。

  近日,记者获悉一宗社工成功介入“未成年杀婴妈妈”的成功帮教个案,希望外出打工的父母即使“身离”孩子,也尽量做到“心灵的贴近”,引导孩子平安度过童年。

  迟到的警醒带来一生内疚

  提到女儿小华遭遇的伤害,小华妈妈至今仍自责不已。“她曾经在电话中跟我说过,在学校发生过有人被强奸的事,我当时以为只是谣传,学校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。如果那时……”

  噩梦发生在小华13岁时,一天晚自习后,在学校的厕所外,她被一名男子强奸了,也没看清对方是谁。后来,她发现月经没来,心里害怕,就跟父母说,一定要来深圳。来深圳后,她一直隐瞒父母,直到一天凌晨在厕所里产下一男婴。由于害怕,她将男婴用黑色塑料袋包裹后,从窗户扔下。之后,她因“故意杀人罪”被判刑3年,缓刑4年。

  被帮扶中,小华曾对社工倾诉,因为父母一直在深圳打工,她在老家与爷爷、奶奶生活,一年最多能见到父母一次,交流很少。平时只和母亲通电话,可每次打电话,母亲总说要跟父亲离婚,说父亲在外面乱搞,父母不和,让小华更苦闷。因此,悲剧发生后,她都不敢跟父母提。

  迟来的关爱弥补曾经的伤害

  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引起各方关注,尤其是专业社工的介入,挽救了小华以及这个危机重重的家庭。

  事发后,小华被康宁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,被强暴的阴影和杀死自己孩子的噩梦缠绕,表情呆滞,见人就哭,几乎没有交流能力。幸运的是,小华的父母在事发后积极配合各方工作,还把仍在老家的小女儿也接来深圳,只要有空,全家就一起去逛公园,给予小华更多的关爱。

  社工也带着小华参与了一系列巧妙的心理辅导游戏,还带她去参加活动,体验生活中还有快乐。小华父母之间存在的猜疑等问题,经调查都是乌龙事件,实则其父母都是很朴实勤劳的人。当一家人拨开这些迷雾后,家庭的和谐和幸福让小华对重新开始生活充满了信心。

  但遗憾地是,小华再也不愿意进学校读书,为了将来就业,只是上了一个辅导班。她同时在亲属的带领下,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。小华表示,会不断努力,做一个有用的人,回报大家对她的帮助。

   相关新闻:13岁少女遭强奸后被逼卖淫

  13岁花季少女小梦(化名)就读于昆明市西坝新村文武学校,一天下午放学后,她突然失踪了,5个月后,她的母亲等来的却是“女儿失踪后被人强奸”的噩耗。母亲还从女儿口中得知,小梦被强奸后,还被逼迫卖淫。如今,强奸女儿的犯罪分子和女友均已被判刑,但小梦的母亲认为,女儿被强奸与学校王校长有关。

  A 少女失踪

    被强奸女儿回家几天又跑了

  小梦(化名)一家是昭通鲁甸人,母亲在昆明打工,她在西坝新村文武学校读书。去年,13岁的小梦刚上5年级。小梦母亲撒女士说,去年3月29日下午放学后,女儿和同学被一辆面包车接走。当晚,她们到昆都一家KTV里唱歌,然后就没了音讯。

  3天了,还没有女儿的消息,撒女士开始急了,她多方寻找女儿。去年4月1日,撒女士到东陆桥派出所报案。同时,她也将女儿失踪的消息告诉了学校。在寻找女儿期间,学校王校长提供了一些线索。

  去年8月13日,撒女士终于等来了女儿的消息。小梦给妈妈打来电话:“王校长已给我打了电话,叫我先回家再说。”之后,她在昆明北部汽车客运站找到了女儿。

  一星期后,撒女士感觉女儿的行为举止有些异常,在母亲的逼问下,小梦向母亲说出了实情。“女儿告诉我,她在失踪期间,被人欺负了。”她还从女儿口中得知女儿被强奸后还被迫到KTV、桑拿等场所卖淫。去年8月20日,撒女士委托昆明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女儿的处女膜进行鉴定,结论是小梦的处女膜陈旧性损伤和破裂。

  撒女士说,女儿在家呆了几天后又跑了,直到现在都没有消息。

  B 法院判决

    女友帮助男友强奸少女

 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,立案侦查此案。去年8月18日,郑某、屈某被刑事拘留。之后,西山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,今年5月,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公诉机关指控称,去年5月,两被告人将小梦带至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李家地村一招待所内,郑某与小梦发生了性关系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,郑某和屈某是男女朋友关系,两人还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。去年4月,小梦通过同学认识了郑某和屈某。同年5月,郑某和小梦发生性关系时,女友屈某没有阻止,还帮助男友脱下小梦的衣服。

  西山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郑某违背妇女意愿,在屈某的帮助下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小梦发生性关系,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其中,郑某是主犯,屈某是从犯。法院一审判决郑某有期徒刑7年,屈某4年。

   C 母亲质疑

    女儿被侵害与校长有关

  拿到一审判决书后,小梦的母亲认为,学校也应负一定责任。

  撒女士将矛头指向了小梦之前所在的学校。撒女士认为,在女儿失踪的时间里,文武学校王校长提供了一些女儿的消息和动向,还安慰她:“你女儿一直生活得很好,穿着打扮都不错,你们家人放心,不要有什么牵挂。”为此,撒女士觉得,女儿失踪后,王校长对她的情况十分了解。“在我女儿的手机里还发现了与王校长的多次通话记录。”撒女士说,王校长与两名被告人认识,女儿被侵害与王校长有关系。

  D 校长回应

    可以请公安机关再次调查

  面对撒女士的质疑,王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小梦的母亲说我与犯罪分子勾结,对她女儿实施了侵害。她完全是在诬陷我,如果她再这样诬陷下去,我要告她。”

  王校长说,小梦是在学校放学后才失踪的。按理说,学生放学回到家跟学校没有任何关系了,这个时候,学生的监管义务应当是家长。从家长口中得知孩子失踪的消息后,他出于好意才帮助找孩子,现在倒把他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了。

  王校长表示,小梦被侵害的事情与他没有任何关系,他也不认识两名被告人。

  小梦的手机里为何有他的电话号码?王校长称,小梦失踪后,之前留在学校的电话打不通。在帮助家长找孩子时,他向小梦的同学要了小梦的手机号码。寻找小梦时,他打过小梦的电话。去年8月13日小梦被找到这天早上,他还与小梦打过电话。他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,告诉小梦“你的亲人生病住院了”,这才将小梦哄回家。

  王校长说,事发后,公安机关来找他做过笔录,除了询问小梦在学校的情况外,还询问了小梦被侵害的事。小梦是单亲家庭,他还嘱咐老师对这个孩子要多加关照。“如果小梦的母亲认为我与犯罪分子有什么勾结,可以请公安机关再次调查,如果发现我与犯罪分子有什么关系,我愿意去坐牢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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